千里马常有,而冤大头不常有,这么一个有钱的冤大头可得好好捞一捞,什么?你问我为啥府里有大把钱了还要挣这么一笔?
废话,你见过哪个贪官有大把的钱了就不贪钱的,他们贪的是钱么,那是信仰!
本王虽然不是那些贪官污吏所能相比的,但基本的道理还是相通的,哪有人嫌钱多的!
然而郑三酉却懵了,还有这种卖法的?他活了这么久,还真没听说过卖酒还能论口卖的论碗卖倒是遇上过一次,当时他也就是嘴馋了跟人讨了碗给了点钱。
可谁见过千贯一碗的?
郑三酉现在见到了,而且他非但见到了,甚至还很是意动,有些东西,就实质的价值而言,或许会远低於其表明的价格水平,但依旧能够卖的出去。
为何?因为物以稀为贵,要是再加上宣传得当的话,那真是万人追捧,就好比后世的钻石,就是一个极为成功的例子。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当年有多深入人心,再加上钻石事非可再生资源,挖出一点少一点,其价值也就被拔高了许多。
而酒就更不用说了,钻石最多也就是拿来当戴戴收藏,又或者拉玻璃,但酒可是能带来最直接的享受的啊,更不要说号称天下第一烈。
这冲击力,对嗜酒如命者那真是……
“你说一千贯能买多少?”
郑三酉没好气道。
这小子看起来清秀斯文,没想到竟是如此心黑,真是识人不善啊!
李元昌装作喃喃自语:“一口应该差不多了吧,会不会有点太多了?要不舔一舔一千贯?”
感受到郑三酉几欲噬人的目光,李元昌讪讪一笑,摆出了一副无辜天真的模样,要是放在无知少妇面前,大概杀伤力会极大。
然而郑三酉这个算得上是大叔的人物只想收回自己刚刚不会动手的那句话,他觉得有的熊少年还是十分有必要教训教训的。
“钱不钱倒是先不必急着说,这酒到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小兄弟想要钱也得拿得出货来。”
“若是没有足够的价值,我又何必制出酒来,你以为这种极品的酒是想做就做出来的?还是一般货色随处可见!”
李元昌翻了个白眼,就算以后能量产,那也不妨碍本王现在先坑你一笔啊,谁让你人傻钱多呢!
郑三酉哑然,细细想来,还真是这么个理,越是极品的东西,自然越是难得,甚至稍稍提升一些品质的极限其外在的金钱价值都会得到巨大的涨幅上升。
想来要制作出这般极致的酒需要极大的耗费,甚至说不定可遇而不可求!
咬了咬牙,郑三酉果断决定,钱乃身外之物,对他这般人而言还虽说不至於如粪土,但也没有看得太死。
而若是真有这般极品烈酒,要是有个万一错过了,那他真得会悔憾终生!